国道G337定州绕城项目预计9月份开工建设 |
文章来源:巴奈 发布时间:2025-04-05 14:38:42 |
国务院2010年再发文件《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再次推进法治政府的步伐。 审计的目的是为了获取社会信任,一切有违这一初衷的举动显然都是可疑的。这份甚至透着几许绝望的忧虑,不是凭空而生,从天价帐篷到天价餐费,再到网易因账目不透明而中止与红十字会的募捐合作,以及新近被牵扯进来、频频辟谣却依旧无法抽身逃出的网络热议,正是因为一次又一次的个案丑闻未得到有效纾解,人们的不满才在阴影中逐渐积蓄。 2010年1月,审计署曾就"汶川地震社会捐赠款物审计结果"进行过专题发布,审计对象中包括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及红十字基金会,当时得出的结论是"没有发现重大违纪违规问题"。审计署此次发布中央五十多个国家部委和事业单位财政预算执行的审计报告,但独有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的审计结果引来公众的格外关注,个中当然有特定时间段内特定事件的助推因素,但亦可从中窥见人们对红十字会由来已久的持续担忧。近期,中国红十字会因"躺着中枪"而正处在舆论漩涡之中,不可自拔,并且除了滞后而稀疏、匆忙又被动的辟谣与澄清之外,似乎也尚未看到其试图"自拔"的丝毫迹象。按理说,作为"部门年度预算支出"近三亿的"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中国红十字会在被审计时所出现的诸如"超标采购420万余元"等,或可视为枝节问题,与其他被审计部门的审计结果比较来看,确实并无特别的出格表现。已经爆出的财务丑闻不能将审计结果视为事件的终点,不温不火,下不为例,没有人为此承担任何责任,只会继续收获公众的失望,并加剧自身公共形象的崩塌进程。 慈善是个技术活,行善的操作方式将很大程度改变它的结果。6月27日,国家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关于2010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按照现行法律,像李昌奎这样在受害人无重大过失的情况下故意杀死两人且同时触犯故意杀人罪和强奸罪两种罪名的罪犯就必须判处死刑,自首并不能成为免除其死刑的理由。 申林,国际关系学院教师 进入专题: 李昌奎案 。在强大的社会舆论压力下,云南省高级法院于2011年8月重审李昌奎案,判处李昌奎死刑。刑法第八次修正案多了一个针对暴力犯罪和累犯的限制性死缓,在两年过渡期内,如果有重大立功表现最低服刑20年,没有重大立功表现最低服刑25年。法官的职责是在认定事实的基础上严格依照法律进行审理,而不能为实施自己的理念而罔顾法律。 这与死刑的差距太大了,太不衔接了。是以维护受害者的人权优先还是以维护罪犯的人权优先?或者说,在法官量刑时,是以受害人为本位,还是以罪犯为本位?司法公正要求法官在量刑时坚持受害人本位,要首先考虑维护受害者的人权(对于被罪犯杀死的受害者就是对其人权的救济),而不是罪犯的人权。 但某些法官却缺乏基本的理性能力,认识不到这一点,无原则的纵容罪犯,使得犯罪成本大大降低,进而使犯罪率大大提高。这样,才能阻止某些法官的徇私枉法,为罪犯开脱。刑法除了维护社会公正的功能外,还有维护社会秩序的功能。凡是判处死缓的,服刑时间不得低于20年,暴力犯罪和累犯的服刑时间不得低于30年。 2011年3月,云南省高级法院改判李昌奎死缓。死刑意味着人的生命的永久丧失。死缓意味着十几年以后就可以从监狱中被释放出来,从理论上讲,一个人的一生可以经历数次死缓。如果某些法官期望废除死刑,可以在立法时加以推动,而不应该在司法中自作主张 这样的想法可以理解,因为物权是民法的中枢,民法是大陆法系国家最重要的法律。城管综合执法部门依据国土、规划部门的处理意见,做出限期拆除决定。 看似绵绵密密的法网,只不过给地方政府多了几样趁手的武器用来治不肯搬迁的刁民。就在新条例难产之时,2010年江西宜黄血拆来了,舆论认为不能再拖,2011年1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在众人祈盼中出世,司法强拆代替了行政强拆。 就这样,面对强拆,法律压不住,条例来撑场。2011年9月9日,最高法网站上公开了关于坚决防止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强制执行引发恶性事件的紧急通知,公众首次看到全文,许多人还以为最高法又出了针对强拆的新招。条例也摆不平,通知来救场,甚至通知的通知都来了。定睛细看,该紧急通知的发布尔日期为5月6日。法网越织越密,却怎么也缚不住强拆,强拆怎么就成了打不死的小强,什么法也治不了它?谜底可从长沙创新拆迁模式管窥到,据《经济观察报》9月9日报道,长沙模式早在2008年就上马了,2009年8月长沙市政府更是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拆迁工作的意见》,清晰阐释了该模式:坚持‘无偿拆违、有偿拆迁,以拆违促进拆迁。当事人逾期不拆除的,依法由区人民政府责成城管综合执法等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实施强制拆除。 不过,有些地方政府的大条神经似乎理解不了这么高雅的旨趣,这点文字障哪能挡得住他们创新拆迁模式的决心?强拆已然冲破种种障碍,以至于达到了任尔舆情汹汹、我自岿然不动的境界。在这一模式下,哪怕你有房屋所有权证,都可以立马作废。 通知要求地方法院抵制以服务大局为名的强拆,希望司法强拆是法院裁决、政府执行,而不是法院裁决执行一把抓、冲在强拆第一线。在强拆上,不少地方政府的意见已然扛过了全国人大的法律、国务院的行政法规。 这三道金牌照样没能挡住强拆的滚滚车轮。法律没有权威,人民也就没有尊严。 真正的违章建筑固然要法律来管,但这一模式的精髓却是:当政府与民众无法就拆迁补偿条件达成一致时,政府就让相关部门以最严格的标准,来核查房屋的相关手续是否齐全,一旦发现有不到位之处,就将该房屋定性为违章建筑,由城管来强制拆除,且没有一分钱补偿。党政强势主导,司法地方化困境之下,如此选择性执法,总有个法治你的法治,怎能不令国人苦笑?盖越织越密的法网,只会让法治异化为两副面孔,一是什么法都治不了不羁的权力,一是总有一款法治得了不驯的权利。拿破仑倒台,他颁行的宪法成了废纸,他热衷的帝业成了废墟,但他主持编纂的《法国民法典》,却穿透帝制与共和的更替,一直延续下来,是为不朽的《拿破仑法典》。法治其实很平凡,不过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而已。 法治,何妨从做实宪法和物权法上的公民权利开始,让一切有违真正法律的条例、通知和意见失去法力?来源: 南方周末 进入专题: 法治 。恢复法律至上,让法律而非任何人来统治,官与民才可能平等,人人平等才有可能。 国土、规划部门依法对全市已建违法违章建筑进行认定,提出具体处理意见。但我们这部全国人大通过的物权法对强拆完全使不上劲,地方政府手中的尚方宝剑是国务院2001年实行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有公共利益筐着,什么样的拆迁不可以往里装?2009年成都发生了唐福珍自焚事件,大家觉得旧拆迁条例是血拆的元凶,政府的反应也快,立即启动了修订程序。 所谓人民当家做主,只能是人民及其民意代表通过的法律来当家做主。这一维护司法权威和尊严的苦心值得肯定。 2007年物权法颁行之时,许多人对这部历经了旷日持久博弈才出台的法律寄予厚望,觉得中国从此踏上了保护私有产权和市场经济的不归路,强拆之类的前文明权力行为从此失去了合法性。据悉,各地去长沙取经的络绎不绝,长沙模式星火燎原,已在100个城市铺开不过,有些地方政府的大条神经似乎理解不了这么高雅的旨趣,这点文字障哪能挡得住他们创新拆迁模式的决心?强拆已然冲破种种障碍,以至于达到了任尔舆情汹汹、我自岿然不动的境界。拿破仑倒台,他颁行的宪法成了废纸,他热衷的帝业成了废墟,但他主持编纂的《法国民法典》,却穿透帝制与共和的更替,一直延续下来,是为不朽的《拿破仑法典》。 恢复法律至上,让法律而非任何人来统治,官与民才可能平等,人人平等才有可能。据悉,各地去长沙取经的络绎不绝,长沙模式星火燎原,已在100个城市铺开。 法治其实很平凡,不过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而已。城管综合执法部门依据国土、规划部门的处理意见,做出限期拆除决定。 这一维护司法权威和尊严的苦心值得肯定。在强拆上,不少地方政府的意见已然扛过了全国人大的法律、国务院的行政法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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